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医保“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1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双通道”药品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用药需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有意愿、有资质、有能力的责任医师,拟新增朱灵等20名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为我市“双通道”管理药品责任医师(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规定予以保密,联系电话:0731-58511527。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