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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1 10: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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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市、区(开发区)医保部门对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进行了评估,现对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0日--11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551-63536528,电子邮箱:951653794@qq.com)

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序号

区划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机构类型

机构性质

申请医保服务类型

1

包河区

合肥冠宇口腔门诊部

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852号滨湖万科城商业1幢101/101上

医疗机构

营利性

独立门诊部个人账户支付

2

瑶海区

合肥瑶海仁康专科门诊部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方庙街道临泉路香江世纪名城3幢111、211

医疗机构

营利性

独立门诊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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