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赣医保字〔2025〕1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县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我局按程序组织开展了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审核和评估工作。
经医疗机构自愿申请,我局组织进行材料审核、现场评估等程序,现对拟确定的41家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公示。
一、修水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申报一类慢病9种、二类慢病35种;
2.修水县中医院:申报一类慢病9种、二类慢病33种;
3.修水县妇幼保健院:申报一类慢病9种、二类慢病32种;
4.渣津镇中心卫生院:申报一类慢病7种、二类慢病28种;
5.修水民康精神病医院:申报二类慢病2种(重性精神病、精神病);
6.修水县修江医院:申报二类慢病18种;
7.修水县向阳骨科医院:申报二类慢病5种;
8.义宁镇卫生院:申报二类慢病32种;
9.修水县白岭镇中心卫生院:申报一类慢病1种、二类慢病25种;
10.其余各乡镇卫生院(名单详见附件):均申报二类慢病12-27种不等。
注:各医疗机构详细申报病种目录详见附件《修水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完整版)。
二、相关说明
1.资格确定:本次慢特病定点资格依据医疗机构自愿申请,并综合其服务能力、科室设置、医师资质、药品配备及信息化水平等评估确定,实行按病种管理。
2.就医选择:参保人员可根据病情,选择公示名单内具备相应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经办规程:门诊慢特病的待遇申请、资格认定及费用结算,均严格按照省、市最新医疗保障经办规程执行。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4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修水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0792-7268819
联系地址:修水县医疗保障局综合服务股(203室)
特此公示。
修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