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员:
根据《南宁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医保发〔2022〕4号)《南宁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医保发〔2022〕5号)及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南宁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2〕3号)《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零售药店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2〕4号)等文件规定,经过定点申请、评估审议、对外公示、协商谈判和安装信息系统、签订医保协议等程序,2024年10月至12月期间,我中心确定南宁市宾阳县老百姓龙腾大药房(个人独资)等3家医药机构为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将上述定点医药机构的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布。
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