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拟定以下医药机构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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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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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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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德义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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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蓬南居委塔南十一巷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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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暖心医药店(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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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蓬洲学校路10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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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长江大医药有限公司汇悦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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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凤凰山路36号汇悦春天花园一区5幢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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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汇信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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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津湾东三街1号和承苑5幢108连208、109连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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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30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0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4楼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