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规定,经过自愿申请、资料审核、多方评估等程序,现对以下拟纳入辽阳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
辽阳县兴隆镇兴隆台村郝玄明卫生所等33家村卫生室,拟将其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如有不同意见,可于公示期内向辽阳市医保中心辽阳县分中心审核科反映,反映问题要署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辽阳县分中心审核科(人民街99号)。
电话:辽阳市医保中心辽阳县分中心副主任办公室:6133192、辽阳市医保中心辽阳县分中心审核科:6133196。
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辽阳县分中心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