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指定任务书(026号)》,县医保局联合县市监局对陵水永敬堂恩泽大药房(P46902800532)开展核查,核查发现该药店硝酸咪康唑乳膏等9盒药品涉及重复结算,存在销售回流药的问题。该药店对药品进货渠道把关不严,且出现多次涉及销售重复结算药品的行为,严重影响参保人的用药安全。
该行为违反《海南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八条第(三)项“根据协议履行核查和医保绩效考核,发现对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
根据《海南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中止陵水永敬堂恩泽大药房(P46902800532)的医保服务协议180天(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29日)。
在中止协议期间,所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结算。
陵水黎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