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82号)和《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信息变更经办规程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1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分中心组织评估小组对5月份申请医保定点的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百杏林大药房进行现场评估核查,评估定性结果为合格,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1日,在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联系电话:0594-5909933(正常工作时间)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北岸湄洲分中心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