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优化“双通道”及门诊统筹服务资源配置,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防城港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经评估,现决定对长期无相关结算记录的3家定点零售药店调整其服务范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具体公告如下:
一、调整依据
经核查医保结算系统,纳入“双通道”及门诊统筹定点管理的定点药店,连续超过12个月未发生职工门诊统筹、门诊特殊药品(含国谈药)及“双通道”药品的医保结算记录。
二、调整事项
自2026年3月19日起,解除三项服务资格:
1.职工门诊统筹购药结算
2.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购药结算
3.“双通道”管理的医保药品购药结算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等其余医保服务可继续按协议约定提供。
三、涉及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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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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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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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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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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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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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50681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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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东兴市江平金港南路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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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江平镇金港南路34号一楼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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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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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50681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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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东兴贵州路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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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东兴镇贵州路190号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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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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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5068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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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东兴河洲路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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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河洲路242号(中原新都小区14-101、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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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相关需求的参保人,前往其他正常提供服务的定点药店或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如有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电话:0770-7684183。
东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