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信息变更经办规程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122号)、《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莆医保综〔2024〕76号)和《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持续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现场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莆医中〔2024〕1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荔城分中心组织专家对莆田荔城康佰家新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申请医保定点进行现场评估核查,评估结果为合格。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在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联系电话:0594-2301199(正常工作时间)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荔城分中心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