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医针法类、中医外治类、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及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29号)、《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护理类、临床量表评估类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3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有关医疗服务项目整合调整后的医药服务行为,省医保智能监管系统上线了新版整合项目智能监管规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整合项目智能审核
结合中医针法类、中医外治类、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放射检查类、护理类、临床量表评估类和产科类等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构成、计价单位、计价说明、备注,我们对限制条件明确的,纳入了6大类审核规则、共新增22492条审核明细;对部分诊疗项目限制条件不够明确的,经咨询相关专家、结合诊疗规范,定性为轻度可疑违规规则,共3大类21条。
各统筹区在常规审核的基础上,本月单独建立中医三类及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的审核任务,11月后全面启用上述新版监管规则(含产科类诊疗项目)。
二、落实医保药品依码结算
7月-8月初,省局智能监管工作专班对全省药品追溯码审核规则的适用性进行了3次测试,并逐一反馈至各统筹区,督促问题整改。8月份省本级、武汉市等统筹区已正式启用药品追溯码智能监管规则,取得较好成效。工作相对滞后的地区要加强统筹谋划、沟通协调,查摆解决问题,夯实追溯码智能监管规则上线基础,及时启用药品追溯码智能监管规则,全面落实医保药品追溯码“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
三、提升事前提醒、事前预警功能上线率
各地要继续做好定点医药机构“事前提醒、事前预警”相关接口改造,提升智能监管“事前提醒、事前预警”功能上线率,引导医务人员遵守诊疗规范和医保管理政策,防范违规行为。按照国家局要求,省局将定期统计智能监管事前功能上线情况以及遵从情况,对于工作滞后地区督促整改。
四、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审核规则
各级医保部门在按时完成每月智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要重点关注复审核减金额占比较大的规则和医药机构,同步做好整合项目智能监管规则、药品追溯码审核规则以及事前功能上线遵从情况的解释说明。
新版规则上线后(含追溯码审核规则),各地应充分听取医药机构合理意见建议,对于需调整阈值或审核逻辑的监管规则,及时组织讨论后书面上报。省医保局智能监管工作专班将定期调整、完善审核规则。
联 系 人:江 波、陈 刚
联系电话:027-87261317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