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3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机构名称:欣利铭诊所
法定代表人:刘井波
地址:海州区苍梧路30号明珠皇冠花园2号楼06门面
2. 机构名称:任遇口腔诊所
法定代表人:任开阳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猴嘴新东方大道107号锦绣香江S-3幢单元商铺114室
3. 机构名称:江苏国瑞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益药店
法定代表人:王东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西大岭路10号23门面
本次公示期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