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2024年度莆田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莆医保综〔2020〕175号)、《关于明确<福建省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相关问题的通知》(莆医保综〔2020〕176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核查工作的通知》(莆医稽中〔2024〕7号)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参保患者合法权益,莆田市医疗保障稽核技术中心、各分中心分别组织对莆田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开展协议履约情况现场检查。现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检查笔录,逐条及时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并对照本轮检查通报问题内容进行自查,举一反三,主动整改到位,形成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确保违规问题不再反弹。各定点医疗机构一定要从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可持续的高度,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细抓实,做到见真章、动真格、得实效。高度重视医保相关法规、规章的实行运用,认真组织学习,加强政策宣传,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确保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用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
莆田市医疗保障稽核技术中心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