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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关于《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诊断资格和治疗资格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5 10: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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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流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诊断资格和治疗资格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5日。

  各界人士可在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务网查阅、下载征求意见稿,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和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s.gov.cn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务网:http://hsa.zs.gov.cn

  邮箱:zsybygk@163.com

  来函请寄: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2806室

  邮政编码:528403

  咨询电话:88103026(医药服务管理科)

  特此公告。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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