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流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诊断资格和治疗资格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5日。
各界人士可在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务网查阅、下载征求意见稿,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和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s.gov.cn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务网:http://hsa.zs.gov.cn
邮箱:zsybygk@163.com
来函请寄: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2806室
邮政编码:528403
咨询电话:88103026(医药服务管理科)
特此公告。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