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协议动态管理要求,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宜宾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宜宾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相关规定,下列医药机构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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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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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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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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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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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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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南溪区翡翠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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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四段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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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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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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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临镇五星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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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临镇五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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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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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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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临镇光明村第二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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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临镇光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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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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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