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蚌埠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蚌医保办〔2024〕5号),经申请受理,资料审查、现场评估等工作程序,经10月24日县医保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将4家医药机构新增为2025年度第五批怀远县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举报等方式向县医保局或县医保中心反映。
公示期间举报电话:0552-8026080、0552-8512393、0552-8051310。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
怀远县拟新增2025年度第五批基本医保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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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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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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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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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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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德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花园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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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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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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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新城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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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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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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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健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健康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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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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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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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龙亢回春堂药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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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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