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拟定以下医药机构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
汕头市康运来诊所有限公司(康运来诊所)
|
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浦江东路38号之一102(一至三楼)
|
|
汕头市瑞康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瑞康中医(综合)诊所)
|
汕头市龙湖区盛业一街8号东晖雅居3幢103连203之一
|
|
广东津东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津东综合门诊部)
|
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黄河路37号御景江南6、7幢202号房
|
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2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0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4楼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