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人员:
经固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合第三方机构专项核查发现,固原市原州区岁安堂大药房(个人独资)定点零售药店存在未上传销售台账记录行为。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版)》第五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经固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专题会议决定,中止固原市原州区岁安堂大药房(个人独资)零售药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3个月,中止期间将停止其医保刷卡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现诚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监督受理电话:0954-2665220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来信请寄: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419号或原州区学院路7号农村商业银行15楼固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基金财务与稽核信用科(收)。
固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