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5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6号)等相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专家综合评估,评估合格后向社会公示等流程,仁怀市医疗保障事业中心已与仁怀盐津沁春堂中医诊所1家医药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已列入仁怀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现予以公布。
咨询电话:22293116
仁怀市医疗保障事业中心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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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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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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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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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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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盐津沁春堂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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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街道杨堡坝社区领秀美宅H11幢1层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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