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门诊统筹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6〕2号),通辽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门诊统筹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通医保发〔2026〕29号)和通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C级药店开通门诊统筹待遇的通知》(通医保医药函〔2026〕60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门诊统筹结算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已开通门诊统筹结算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起付线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65%,退休人员起付线5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65%。
特别提醒:一个年度内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4000元、退休职工5000元;定点零售药店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与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共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