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盐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准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盐医保发〔2021〕43号)和《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苏医保规【2023】3号)的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材料受理、资料审核、现场勘查、集体审议,拟确定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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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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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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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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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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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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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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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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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港经济开发区沿河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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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射阳县医疗保障局或射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15-82391908、0515-82304979。
射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