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仁民仁泰大药房有限公司: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交叉互查工作的通知》莆医稽中〔2024〕16号和《2024年度莆田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补充协议》等相关规定。
2024年11月26日在开展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交叉互查现场检查工作中,涵江医保稽核分中心发现仙游仁民仁泰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注册的执业药师未在现场有医保结算的违规行为。
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仙游医保稽核分中心意见,自2024年12月31日起,中止仙游仁民仁泰大药房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中止期间请相关定点零售药店按协议要求做好整改工作,中止期满后可向仙游医保稽核分中心申请恢复医保服务协议。
如不服本文件决定,可自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莆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核查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执行。
莆田市医疗保障稽核技术中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