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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承德市医疗保障局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器官移植手术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2/13 1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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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市、区)医保局、卫健局,高新区人力资源部、社会事务部,市医保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卫健委各相关科室、委属各相关单位,市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促进器官移植医疗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器官移植手术价格项目的通知》(冀医保函〔2025〕1号)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决定规范全市现行器官移植手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器官移植手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新增“心脏移植、肝脏移植”等12个医疗服务价格

    项目(附件1)。

    1.所称“移植”是指移植医院将供体器官或组织植入受体;所称“切取”是指合法进行的活体捐献中,移植医院从供体体内取得相应的器官或组织。

    2.所称的“异种器官”,指不摘自人体的器官,包括但不限于动物器官,机械器官,以及3D打印等技术人工制造的器官。

    3.手术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步骤,不另行立项收费;术前术后指导、手术方案设计等亦在手术价格项目的定价中体现,不另行立项及收费。

    4.合法的活体器官捐献指符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修订“翼状胬肉切除术”项目说明(附件2)。

    (三)停用“翼状胬肉切除+角膜移植术”等20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3)。

   二、相关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务必于2025年1月24日24时前完成费用上传工作。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指导各医疗机构政策落地实施。

    (二)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增器官移植手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5年1月25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反馈。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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