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合肥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合医保秘〔2025〕15号)有关规定,市、区(开发区)医保部门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管理,现对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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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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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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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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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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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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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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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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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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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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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妙一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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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荣凤苑小区门面房13幢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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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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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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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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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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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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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海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合肥合作化北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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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北路188号8幢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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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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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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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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