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结合医药机构自身经营状况和意愿,林口县广济堂药店等7家主动提出申请解除医保协议并经医保经办机构同意。 特此公告。
注销定点医药机构名称如下:
|
序号
|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
1
|
林口县广济堂药店
|
林口县地税局住宅楼
|
|
2
|
林口县新药特药连锁有限公司振兴药店
|
林口县北山老年公寓4号楼
|
|
3
|
林口县新药特药连锁有限公司吴记药店
|
林口县世纪鼎城11号楼0119室
|
|
4
|
林口县新药特药连锁有限公司益寿大药房
|
林口县公安局1号楼0118室
|
|
5
|
林口县康华药店
|
林口县柳树镇中心大街
|
|
6
|
林口县康乐药店
|
林口县三道通镇江城丽景小区2号楼016室
|
|
7
|
林口县新药特药连锁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商场
|
林口县山水天域5号楼负012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