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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关于解除或中止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2/24 16: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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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合肥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合医保秘〔2025〕15号)有关规定,县医保部门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管理,现对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庐江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4日

    附件:

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业务类别

业务原因

关停日期

1

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庐江世纪华联连锁店

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6号世纪华联综合楼幢102房

解除医保协议

机构申请

2026年2月24日

2

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庐江众发名城连锁店

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西路289号众发名城S1幢1室

解除医保协议

机构申请

2026年2月24日

3

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庐江盛世莲花店

庐江县庐城镇汤池路6号盛世莲花13幢104室

中止医保协议

机构申请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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