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
为规范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行为,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更好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和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拟订了《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前期,已广泛征求各市州、相关部门意见,为加速文件出台进程,适当压缩公开时限,社会公众可于2026年6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省医疗保障局价采处 电子邮箱:hbylfwjg@163.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8楼 邮编:430071
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处 电子邮箱:hbwjwcwc@126.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39号 邮编:430079
来函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注明“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办法”字样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