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合肥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合医保秘〔2025〕15号)有关规定,市、区(开发区)医保部门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管理,现对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0日
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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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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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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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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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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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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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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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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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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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利恒嘉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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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石台路利恒嘉苑7幢101、8幢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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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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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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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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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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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钢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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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222号柏景湾青云轩17幢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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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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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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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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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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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健宁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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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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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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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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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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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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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当代中西医结合研究院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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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颍上路交汇处西南角元一滨水城T19、23幢111、112室,211、2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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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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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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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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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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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庐阳区方红梅中西医结合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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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9 号中环汇景大厦102上下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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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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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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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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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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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邻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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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G区商业EB107、108、122、1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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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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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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