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医保规〔2023〕3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查,拟确定徐州市公安局综合门诊部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单位有情况反映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或信函等形式向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5800508,联系地址: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药服务科907办公室(泉山区王陵路72号),邮政编码:221006。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