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我中心核查,杭州广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建塘路店等25家单位存在医保违规行为。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1号)和《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杭州广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建塘路店等25家单位予以相应处理。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中止杭州广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建塘路店等25家单位(附件)的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责令在中止期内完成整改,将整改情况报送我中心,经医保政策知识考核合格后(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一个月后方可申请重考),我中心将视整改结果决定是否续签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
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杭州市医疗保障稽查支队)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