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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关于中止、解除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4/2 16: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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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33号)文件要求,颍东区医保中心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管理,现对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颍东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日

    附件:

解除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区划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业务类别

业务原因

1

颍东

阜阳市第一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颍东爱情海分店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爱情海购物广场A#102、A4#107号

中止医保协议

机构申请

2

颍东

安徽聚缘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颍东幸福公馆店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向阳街道幸福公馆4#楼113号

解除医保协议

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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