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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关于部分试行期满转归市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7/25 11: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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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部分试行期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转归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22号),现将试行期满转归市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7月24日—7月28日17:00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反馈。联系电话:025-68788680,68788549。邮箱:njyjzcc@163.com(请注明“转归项目”),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C座1310室,邮政编码:2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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