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1号)《关于明确贵港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经我中心考核评估小组现场核查评估,平南康华医院有限公司(地址:贵港市平南县大新镇原财政所大院)符合贵港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准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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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医疗保障中心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