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汕医保〔2024〕52号 )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拟定以下医药机构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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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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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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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润济大药房店(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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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浦江路北侧21A号一楼(自主承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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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润和安健大药房店(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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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浦江东路45号一楼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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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汇信药品有限公司赖厝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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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赖厝村东园路53号之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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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品康医药店(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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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文化路北 侧1幢1-3号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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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康满堂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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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36号03、04号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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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珑润大药房店(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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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龙港草南路123-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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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吉诚大药房店(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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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102号102-103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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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1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0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4楼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