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82号)和《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信息变更经办规程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1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荔城分中心组织专家对福建蜂鸟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蜂鸟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莆田荔城信辉店、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信辉豪园分店、福建莆田康友友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城门店、莆田市复美大药房有限公司、莆田市沁都中医药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建好药师紫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共8家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进行现场评估核查,评估结果为合格。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在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联系电话:0594-2301199(正常工作时间)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荔城分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