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4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机构名称:苏州健生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香格里拉店
法定代表人:李玉琴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幸福路88-5号楼102号商铺
2.机构名称: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香溢馥园店
法定代表人:陈婷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玉兰路9号香溢馥园7号楼101室第一间商铺
3.机构名称: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鑫港花园店
法定代表人:陈婷婷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镇基业综合楼6号楼东起第六间
4.机构名称:连云港市福众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潇月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西路61号幸福家园1号楼2号门面
本次公示期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