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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关于解除或中止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4/9 16: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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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合肥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合医保秘〔2025〕15号)有关规定,市、区(开发区)医保部门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管理,现对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9日

    附件:

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序号

区划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业务类别

业务原因

关停日期

1

蜀山区

合肥市德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六店

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公租房二期汶水路与雪霁路交口商业1034

解除医保协议

机构申请

2026年4月2日

2

瑶海区

合肥瑶海禾创口腔诊所

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518号恒大广场18栋商业商111/商111上、商112/商112上

解除医保协议

机构申请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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