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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忻州市门诊慢特病复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12/25 11: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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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尊敬的参保人员:

  根据全省统一规定,从2024年1月开始将对准入的8种门诊慢特病进行复审。为确保门诊慢特病正常享受待遇,请及时将复审资料提交到门诊慢特病认定医疗机构。

  1.复审病种:肾病综合征(原发性)、慢性骨髓炎(化脓性)、病毒性肝炎(慢性)、炎症性肠病、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原发性)、支气管哮喘等8种。

  2.复审时间:以上8个病种认定通过后,待遇享受有效期为2年,待遇期满如需继续享受待遇的,需在期满前3个月内进行复审。2022年4月前已享受上述8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的,需在2024年第一季度内持复审材料到门诊慢特病认定机构进行复审。2022年4月后享受上述8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待遇期满如需继续享受待遇的,需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持复审材料到门诊慢特病认定机构进行复审。

  3.复审资料:

  (1)肾病综合征(原发性)

  ①尿蛋白定量测定;②血浆白蛋白测定;③尿液分析 (必要时尿沉渣镜检,红细胞位相);④诊断建议书;⑤门诊慢特病诊疗凭证。

  (2)慢性骨髓炎(化脓性)

  ①X 线检查;②化验报告 (血细胞分析、血沉、降钙素原);③诊断建议书;④门诊慢特病诊疗凭证。

  (3)病毒性肝炎(慢性)

  ①HCV-RNA、HBV-DNA HBeAg、血清胆红素、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或肝活检报告;②诊断建议书;③门诊慢特病诊疗凭证。

  (4)炎症性肠病

  ①诊断建议书;②门诊慢特病诊疗凭证。

  (5)癫痫

  ①诊断建议书;②门诊慢特病诊疗凭证。

  (6)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①血清甲状腺素测定、血清三碘甲状原氨酸测定、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血清游离甲状腺素测定: ②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③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④甲状腺及颈部淋巴结彩超;⑤诊断建议书;⑥门诊慢特病诊疗凭证。

  (7)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原发性)

  ①血细胞分析;②诊断建议书;③门诊慢特病诊疗凭证。

  (8)支气管哮喘

  ①通气功能+舒张试验或气道激发试验;②诊断建议书;③门诊慢特病诊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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