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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关于开展全市基本医保和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医无忧福禄保”参保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7 10: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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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葫芦岛市基本医保和全民健康补充医保“医无忧福禄保”参保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基本医保和全民健康补充医保“医无忧福禄保”参保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全省基本医保便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医保办发〔2023〕31号)、《关于促进全省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辽医保发〔2022〕16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市相关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积极推动全市基本医保和全民健康补充医保“医无忧福禄保”参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应保尽保、全民参保”目标,组织开展以基本医保为基础、以补充医保为支撑的全民参保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和全民健康补充医保“医无忧福禄保”的社会影响,着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保率,持续增强广大市民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宣传主题 

  此次宣传以“全民医保手牵手 医保护航心连心”为主题。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全民参保的重要意义,进一步使广大市民深入了解《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知晓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参加基本医保是全体公民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参加补充医保是满足多层多元保障的现实需要,公民个人只有及时缴费参保,才能享有各级财政的补贴政策,获得相应的医保待遇和医保服务,增强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防范因病返贫致贫。 

  (二)宣传参保缴费相关政策,讲清、讲透、讲好个人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真正让老百姓听得懂、弄明白参保享有的待遇保障及合法权益。 

  (三)宣传参保流程、缴费方式,重点宣传在线下提供的指导帮办渠道,以及在线上自主缴费、经办服务的途径方法,积极引导参保群众足不出户了解医保政策及办理相关业务。 

  (四)宣传年度待遇政策调整要点。 

  (五)宣传困难人员、大学生、新生儿、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参保政策。 

  (六)宣传不参保给个人、家庭带来经济财产缺失风险的典型案例。 

  (七)宣传异地就医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四、宣传形式及特点 

  (一)线上线下联动抓好宣传。各级医保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机关工委、教育、国资、工信、市场、民政、乡村振兴、商务、文旅广电、工会、残联、红十字会的支持,统筹协调财政、税务、公安、卫健、人社、金融、营商、银保监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广电网络、保险行业协会及其他社团组织,有效利用各保险机构、合作银行的优势作用,围绕参保缴费工作以召开会议、举行启动仪式等进行部署,进一步确保宣传动员工作全方位、一体化推进,着力打造政府主导、医保牵头、部门协同的良好工作局面。要采用丰富多彩的方式方法,多渠道、多形式、高频次开展最新医保政策和参保缴费宣传,线上线下双向发力,齐头并进,营造氛围,真正让群众清清楚楚参加医保、明明白白享受待遇。线上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APP等新媒体及其他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微博平台,开展形式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积极发动朋友圈、自媒体平台转发推广。利用专题专栏等形式在《葫芦岛新闻》《党风政风热线》《葫芦岛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政策解读。线下将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定点医药机构、银行、商圈、城乡主要街道(乡镇)、社区(村)作为宣传阵地,采取播放参保公益宣传短片、张贴宣传海报标语、发放政策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组织专家议诊、录制采访音视频以及利用LED滚动字幕提醒等形式,有效扩大参保宣传的影响力。 

  (二)贴近群众实际抓好宣传。各级医保部门要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周到细致地做好各项医保服务工作,主动将宣传服务“送上门”,自觉用暖心的话语、精细的服务,提升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和满意度。发挥基层服务站(点)和村支(社区)两委、驻村第一书记等力量,进行登门宣传,特别是针对留守的老、幼、病、弱、残等行动不便人员、参保不积极的群众,因户因人施助,开展“一对一”“点对点”上门宣传和“帮办代办”服务;对外出务工、求学群体,采取一封信、一条信息、一个电话、节日走访等形式反复提醒,实现政策宣传和工作落实全覆盖。同时,开通网上、掌上、电话等各类医保服务热线,建立舆情监控机制,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三)针对重点人群抓好宣传。各级医保部门要联合税务、教育等部门,抢抓学生开学季契机,利用短信和新媒体等方式,加强对在校学生、幼儿园幼儿的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在各级妇幼保健院、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放置宣传品,通过院内广播、电子屏幕等做好新生儿参保政策宣传,配合营商、卫健等部门做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方便新生儿参保。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宣传,保证社会救助群体及时了解医保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参保工作。联合派出所、社区(村)对刚取得居住证的外地居民,以及本辖区的华侨、港澳台居民、外国人等特殊人群进行参保提醒。发挥社区(村)联系群众紧密的优势,抓住农忙季、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契机,在上门慰问的同时组织做好参保服务工作。此外,还要通过面向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员工进行精准宣传,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电商、快递等自由职业者、农民工群体及新业态就业群体参保,真正让医保政策惠及全民。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3年9月15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集中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具体措施。 

  (二)实施初期(2023年9月16日-26日)。把握宣传重点,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全民参保计划,实行精准推送,使群众全面了解医保政策和参保意义,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与税务、教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有效凝聚工作合力,抢抓学生开学季契机,全面做好参保扩面宣传工作。 

  (三)实施初期工作小结(2023年9月27日-28日)。收集整理在此期间取得的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办法,形成工作总结,连同相关视频、照片、宣传材料、媒体报道一并于9月28日分别报送至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和市医保中心居民服务科。 

  (四)实施中期(2023年9月29日-12月26日)。划分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纵向、横向联动配合,推动参保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中秋、国庆外出务工、求学人员返乡契机,持续做好全民参保计划宣传工作。 

  (五)2023年度工作小结(2023年12月27日-31日)。收集整理自2023年9月参保宣传工作启动以来所取得的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办法,形成年度工作总结,连同相关视频、照片、宣传材料、媒体报道一并于12月31日分别报送至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和市医保中心居民服务科。 

  (六)实施末期(2024年1月1日-3月26日)。对标对表“全覆盖、不遗漏”的工作目标,深化全民参保计划宣传工作,特别是要紧紧抓住元旦、春节外出务工、求学人员返乡契机,在上门慰问的同时组织做好参保宣传及服务。加强信息比对工作,有的放矢做好针对性宣传,全力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七)2023-2024年度工作总结(2024年3月27日-3月31日)。收集整理自2023年9月参保宣传工作启动以来所取得的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形成2023-2024年度工作总结,连同相关视频、照片、宣传材料、媒体报道一并于2024年3月31日分别报送至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和市医保中心居民服务科。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民参保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程,是“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重要前提。各地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有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方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综合施策、精准推进,持续调度、压实责任,全面做好组织动员,全力确保宣传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协同推进。各地区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以政府为主导统一安排发动各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力量,提前谋划落实对社区(村)、基层服务站(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他组织的指导和培训,加强系统内纵向指导反馈和系统外部门间横向联动互动,有效凝聚多方力量,协同推进参保宣传扩面工作。 

  (三)严格把关,规范宣传。各地区、各单位在做好参保政策宣传的同时,要严格审核标语横幅、网上发布等内容,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要按规定程序送审、把关,确保医保政策解读表述规范。 

  (四)强化指导,注重创新。各地区要结合“医保好声音”医保系统宣传大赛的要求,注重创新宣传内容、宣传方式,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正面引导、主动作为,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医保政策宣传。同时,加强对基层医保部门的指导,全市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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