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举措。为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助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作用,我市印发《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连医保〔2022〕163号)(以下简称《通知》),首批确定项痹等3个中医优势病种开展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并纳入DIP核心病种管理范围。以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提升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取得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提升中医优势病种工作成效,建立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DIP医保支付机制,经研究,决定将桡骨骨折等8个病种纳入我市中医优势病种试点范围。试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结算方式等仍执行《通知》规定。
新版《连云港市中医优势病种目录(2023年版)》(见附件)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