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医德堂药房:
根据《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永定管理部关于部署2025年永定区定点医药机构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医保中心永〔2025〕5号)要求,我管理部监管人员依法到你店开展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并询问药房投资人苏竹华,发现你店为非定点机构“龙岩永定苏竹华内科诊所”进行医保费用结算。该情况违反《龙岩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第六十二条第(九)项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行为,经会议讨论并上报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研究,决定追回你店违规费用并解除医保协议。经核查,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涉及的违规医保结算为418元,依据上述协议条款,现对你公司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解除与永定区医德堂药房签订的《龙岩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本决定自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生效。
2.追回你药店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418元,并按医保基金的30%支付违约金,计125.4元,合计543.4元。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永定管理部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