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医保定点管理的村卫生室进行了评估,现对拟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受理部门对相关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医药机构提交的情况不符的,将不予纳入定点协议管理。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年9月26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受理单位:青岛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受理电话:85760117
附件
拟纳入定点管理的村卫生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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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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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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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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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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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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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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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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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东楼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戈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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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嘉宁路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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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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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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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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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城北村枣杭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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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北杭新邸8号楼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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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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