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保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1号)和《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明确贵港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卫生院综合门诊部经我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该综合门诊部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现场评审核查、公示、安装系统和签订协议等程序,确定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卫生院综合门诊部为港北区新增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现向社会公布。
贵港市港北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