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润智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市复美大药房有限公司龙桥店:
根据《关于中止莆田市润智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莆医稽中〔2025〕34号)、《关于中止莆田市复美大药房有限公司龙桥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莆医稽中〔2025〕37号)文件精神,你们店自2025年8月1日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三个月。
2025年10月28日和2025年10月29日你们店分别向我中心提交恢复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申请。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核查流程等7项工作流程图(2024版)的通知》(莆医保综〔2024〕161号)和《2025年度莆田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中止期限已满,2025年11月5日和2025年11月7日城厢稽核分中心分别安排人员到店核查整改情况,经现场核查,视频电子监控范围已完全覆盖营业区域。已整改完成,符合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要求。
经研究,同意恢复你们店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莆田市医疗保障稽核技术中心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