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关于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解除后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对2024年以来终止(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进行梳理排查, 现予以公示。
一、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机构名单
二、相关说明
1、自协议解除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再具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资质,停止开展所有医保刷卡、医保报销、医保处方配药等医保相关业务,参保人员前往购药、就医产生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2、请广大参保群众知悉并相互转告,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享受服务。
3、被解除协议的机构须严格按照医保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后续医保系统账号注销、医保标识摘除、参保人员解释告知等收尾工作。
三、公示期限及异议反馈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 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对本次协议解除事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中心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线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6-5518591
联系地址:汉中市南郑区让水大道人社大楼二楼
汉中市南郑区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