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按照妇科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对接落地工作要求,省医保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规范妇科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整合规范妇科类等14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省级基准价(即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同时,按照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解读辅导精神,梳理形成《关于印发过渡期非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医用耗材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范32批立项指南非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医用耗材。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省医保局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需签字或盖公章。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ynsybjjgzcc@163.com,注明“妇科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或“过渡期非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医用耗材清单意见”。
二、将书面意见邮寄或送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439号省医保局价格招采处,并注明“妇科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或“过渡期非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医用耗材清单意见”,邮编:650200。
按照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安排,为加快推进立项指南落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缩短为15日。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5日。
联 系 人:魏 莉
联系电话:0871—63886051、63886050(传真)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