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22号)等规定,我局对你院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组织人员现场开展了评估,符合定点管理要求,同意将您院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保费用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市本级负责结算。
附件:巴中市2024年1月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巴中市2024年1月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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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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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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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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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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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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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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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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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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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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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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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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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3700MB1F434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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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经济开发区青松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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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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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类普通门诊和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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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未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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