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规定,经过自愿申请、资料审核、多方评估等程序,现对以下拟纳入辽阳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
辽阳市健生丽源药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辽阳金域揽境分店;宏伟区吴忠玲口腔诊所、矫庆生口腔诊所等9家口腔诊所;上述定点医药机构拟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如有不同意见,可于公示期内向市医保中心办公室或异地就医服务部反映,反映问题要署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或异地就医服务部(中华大街182号)。
电话:市医保中心办公室:3238001、市医保中心服务电话:3238901、3238902、3238903。
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