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管理,保障失能参保人员基本护理需求,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昆政发〔2023〕5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昆医保通〔2023〕30号)等文件规定,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研究起草了《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2月13日,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kmsybzxdc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431室,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大病和长护处(邮政编码:6505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