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的相关规定,下列医药机构符合医保协议管理相关条件,拟将其作为滁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为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凡有异议者,请于7日内(2025年12月10日17时前)向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5号
邮编:239000
电话:3218522
传真:3218275
邮箱:czybzx@163.com
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4日